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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63 章 看守所(二)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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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卖废品的老板你们认识吗?”

“我不认识,我表哥认不认识我不知道。”

“你表哥经常在云水县这边吗?”

“他有时候在这边打工。”

“你不清楚你们实际搬走了多少钢筋吗?”

“我不清楚,老板和我表哥称重的,我在车上等着。”

汪昀飞讲完,急切地问姜海蓝,“律师,我这个会怎么判啊?”

姜海蓝看着他,“你在里面应该查过法条了,盗窃罪,盗窃数额一千到三千以上,是三年以下;三万到十万以上,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;三十万至五十万以上,是十年以上。”

“你们这

个(),盗窃的金额不是单看你们卖钢筋卖了多少钱。

汪昀飞不理解地望着姜海蓝。

姜海蓝解释道⑶(),“警方是会给你们盗窃的这一批钢筋做鉴定,由本地物价局来做,鉴定报告上的金额是多少,你们这个案件的盗窃金额就是多少。”

汪昀飞似懂非懂,“鉴定什么时候做啊?”

姜海蓝解释道,“他们鉴定结果下来后,会给你看的。”

汪昀飞点了下头。

姜海蓝低头继续写笔录。

案情部分写完后,她问,“你是怎么到案的?”

汪昀飞回答说:“我接到了警察的电话,让我到云水县公安局来,我就过来了。”

姜海蓝点了下头,写在了笔录上。

“你以前犯过什么事吗?”她抬眼看汪昀飞,“比如说行政处罚之类?”

汪昀飞说:“没有,我从来没有犯过事。”

姜海蓝往笔录上写“没有”。

笔录基本上写完后,姜海蓝给汪昀飞介绍了一下认罪认罚。

汪昀飞问,“那以后检察官来找我,他们提了量刑建议,我答不答应呢?”

姜海蓝说:“你不用急,我以后还会来见你的。等案子到了检察院后,我会和检察官对接。”

汪昀飞点头,“那就麻烦你了,律师。”

——

物价局?

武则天觉得很有意思,天幕上那个国家的官府部门是不是过于多了?

就算他们人多,不缺可用的人才。

就算他们钱多,发得起俸禄。

也大可不必设置这么多……

但要细说起来,武则天凝神思量,物价局,是指专门管控物价的部门?

专门管控物价?

米有米价,油有油价,盐有盐价,柴有柴价……若是单设置一个部门,专门来管控这些物品的市价?

那岂不是十分方便?

一来是像天幕上查案之时,直接由这个部门来鉴定犯人盗取的赃物价值几何。

既然这个部门专管物价,他们做出来的价格鉴定,就是标准的市价,没什么好反驳的。

大家都要认可。

二来,若是开店铺做生意的,设置的价格虚高或者过低,旁的人可以直接举报到物价局,由物价局来处理?

专门管控,虽然看起来是浪费了人力物力,但其实是提升了做事效率。

另外……

武则天顺着想了想,被自己说服了。

其实也能理解,天幕上那个世界,如果是他们的后世。

那他们所用的、所设置的,便是经过了千百年的发展,经过时间的检验确定如此更为适宜。

就好比他们如今用科举制,用三省六部制。

还有天幕上的省市区县乡镇制。

她并不用如何说服自己,她随便想一想就知道这些政策制度会非常好用。

() 她毕竟是武则天。()

姜海蓝去检察院值班的时候做的是认罪认罚。宋璟认真地看着姜海蓝提的问题,他回忆了一下姜海蓝曾说过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案情是自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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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检察官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减轻处罚。

自首可以减轻处罚。

可是初次犯案,莫非也是有利于给犯人减轻?

他下意识地捏住下巴。

自首制度,是为了鼓励犯人主动报案,官府好早日查明事实真相。

初犯,是希望犯人少犯事?确实初次犯案和多次犯案,官府对其处罚是不一样的。

宋璟扫了一眼姜海蓝,“除此之外,还有什么可辩驳的呢?”

主要是,他也没有看到过姜海蓝是怎么和检察官沟通量刑的,不知道律师私底下能做什么。

要说能做什么,私底下和官府的人能有些什么交易,宋璟可用不着天幕来告诉他。

他毕竟是当官的。

他见过的可太多了。

但从天幕出现以来,明面上他们看到的姜海蓝,是个很守规矩的律师。

她和法官、检察官的对接,也是正常的沟通、交流。

宋璟摇了摇头,不再纠结这一点。

他重新回忆了一下姜海蓝所说的盗窃罪的量刑,三年以下……三年以上十年以下……十年以上……

这个区间之内,感觉……就是律师可努力的地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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