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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3章 是时候给大唐人民来一点小小的金融震撼了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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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个阶段也好理解,纸币也好,贵金属也好,作为货币本身,都存在一个“使用价值逐渐趋近于无”的过程,由实物货币变信用货币。

至于第三个阶段,其实一直到宏观经济学建立之前,发明了纸钞的人类,都普遍认为钱是没啥用的。换言之,大家都认同“货币面纱”理论,也就是货币对经济没啥实际用,货币就是一层实物上的面纱。

而后面宏观经济学的核心观点,就是货币对实体经济有用论。

换言之,哪怕是虚拟货币也好,债券也罢,只要能够顺利流通,那么它对于实体经济都是有利的!

唐代虽然以绢帛为流通主体,但实际上,绢帛也是具有广泛使用价值的,本质上跟“以物易物”没有多少区别。这样的钱币,流通效率非常低。

还处于“钱只是财富”这个阶段。

如果能以某种“票据”,在小范围内代替绢帛流通,那么本质上就“解放”了一批处于流通状态的绢帛,使得社会上可以使用的物品变得更多了。

社会整体可以用来交易的货币变多了,流通顺畅了,那生活水平自然就上来了。

方重勇觉得,这便是河西解套的钥匙所在。

而要“发行”这样的票据,就必须囤积数量惊人的绢帛在府库里,可以随时用来“兑换”。类似金本位,只不过用的是丝绸。或者是西域过来的奢侈品。或者是二者的混合。

它就在那里,可以随取随用,但平常人们又不会取不会用,这便是方重勇希望见到的理想状态。

说白了,这些物品只是用来作为“抵押物”,发行债券用的。方重勇的本意,并不鼓励这一类物品以货币的形式在河西市面上流通。

那么,所需数量庞大的绢帛从哪里来呢?

要知道,来往于西域和沙州之间的商队,随行几千头骆驼都是常有的事,运输货物的数量极大。哪怕基哥拼命往河西运输绢帛,也不见得可以满足需求。

所以必须要有对应的配套政策,这一套才能玩得转。

想到这里,方重勇又在纸上写道:“丝绸出口配给制,进出口等额制,质押金制度。”

不同的西域商队,根据“贡献度”的不同,每年配给的丝绸进口额也不同。“贡献度”怎么来,河西节度府这边说了算,有一个相对清晰的标准。

反正到时候河西节度府规定:为了防止西域商人在大唐境内为非作歹,所以胡商们在携带西域货物入境的时候,还必须根据所携带货物的价值,向河西府衙缴纳一部分“质押金”。

换句话说,胡商空着手来没事,但要是带货的话,就必须缴纳质押金。并且这个质押金只收货不收贵金属。等胡商返回西域的时候,这笔钱再还给他们。

这些“质押金”本来就是要用来卖的货,肯定不会原封不动带回去,所以这其实是变相逼迫胡商们在河西本地采购及售卖货物,拉动地方经济。

而所谓的进出口等额,就是胡商带多少货入关,就可以带等价格的丝绸茶叶等大唐特产出关。

胡商要是空着手来,就只能在大唐境内消费,一片叶子也带不走。什么东西算是商品,这个需要“报关”,只有报关了,有了“出口配额”,胡商才能把商品带出河西走廊。

当然了,肯定有“小机灵鬼”携带大量西域货物,最后却不报关,也不走河西返回西域了!

这一点方重勇觉得无所谓,他只当那些人为大唐建设添砖加瓦了。事实上也不可能有那么傻的西域商人。

现在河西的情况,就是取消了关税商税,而官方的走私渠道又被破坏殆尽,处于群魔乱舞的时代。原来约定的规矩,已经没人遵守了,大家都希望河西节度使出来主持大局,恢复以前的“光荣岁月”!

成为“自由港”的河西,因为贸易混乱无法为官府提供足够的财源,也引起了官府和边军大佬里面很多人的不满。所以河西节度使出面牵头,拨乱反正,就必须矫枉过正。

现在收紧贸易政策,给河西的胡商们立规矩,正当其时。而方重勇所设想的这些政策,里面有很大的操作空间,他想怎么玩都可以。

这些花里胡哨的政策,并不是他心血来潮拍脑门想到的,而是在河西本地长期实践得到了经验,只是从前来不及去实施罢了。

方重勇想起了当年在沙州刚刚当“甩手刺史”的时候,敦煌本地府衙其实就在实行“以绢换粮”的常平仓之策。官府将输送到沙州的绢帛统一使用,将府库内的绢帛换沙州百姓手中的粮秣。

而将多余的绢帛,作为贷款,借贷给胡商,盘活本地商业,还账的时候,胡商必须以粮食还贷。

此举可以有效控制本地粮价,防止胡商囤积居奇。

一开始,这种政策也显得稀松平常,但慢慢的,情况就开始变得画风歪斜起来。

后来方重勇在沙州通过长期观察经济流通后才发现,沙州府衙签订的贷款票据,在当地已经无形中成为了某种大宗交易“货币”,持有官府借贷契约的胡商,在私下交易的时候,另立契约进行交易。

这跟官府借贷时的初衷大相径庭!

变相成为了方重勇前世,人们耳熟能详的“以债为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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